上海市宜川中学附属学校2018年招生简章
上海市宜川中学附属学校2018年招生简章!上海市宜川中学附属学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与要求,以构建面向本地区适龄儿童、学生的附校教育服务体系为宗旨,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努力做好本年度招生入学工作。
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组
组长:王浩军
组员:陈鸿宁(制订方案,把控政策、推进工作)、车虹(协调)、刘亚林(宣传资料)、武春燕(特长生)、杨裕珍(一年级,五年级直升)、茅利娣。
(二)资讯材料组
组长:陈鸿宁
组员:杨裕珍、沈敏、焦中琳、曹珍蓉、刘佳、廖诗云、孙勇燕、盛伟及2018学年第一学期六年级新任班主任。
(三)检查督导组
组长:侯瑞波
组员:刘亚林、杨喜红
基本原则
(一)规范性: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严格遵守上级规定的工作流程。
(二)免试就近入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不以学生获得的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进行分班。
(三)公开、公平、公正: 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
工作要求
(一)招生组成员要认真学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其它相关的文件与要求,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确保2018年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进行。
(二)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要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方案和时间节点,做好宣传、咨询、新生入学报名等工作。
(四)提高服务意识,工作人员接待家长时,要热情主动,耐心解答,认真做好登记事宜,以树立宜川中学附属学校的良好形象。
(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工作。
(六)学校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
1、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当年招生计划(班级和人数)、录取办法;
2、经教育局基教科批准的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招生名额、招生条件、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
3、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包括:在校学生人数、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专用教室数量、场地面积和设施设备、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数量和面积、图书馆生均藏书量、实验室及其数量等;
4、学校教职工人数、专职教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和比例、教师学历结构和达标比例。
小学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对象: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二)本市户籍学生范围
序号 街道 居委会 详细地址
1 宜川 泰山新村 泰山一村、泰山二村、泰山三村
2 交西 交通路1461弄、1401弄、1459弄
3 大洋 大洋新村、交通西路10-64号、沪太路532弄、耕社里
中华新路1140弄
4 平江 交通西路48弄、108弄、129弄、188弄
(三)非本地段、外省市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学要求
1、非本地段户籍学生
根据学校登记入学人数等情况,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8〕10号)等文件精神,合理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18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7月30日。
(四)报名工作(5月23日-24)
1、本市户籍学生:家长须带领孩子,携带户口簿、《房地产权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本市户籍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2、非本市户籍学生: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六年级招生对象:华阴小学五年级学生、本校五年级学生
相关信息
(一)招生计划:一年级2个班级、六年级四个班